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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了車損險,為何保險公司也不賠付發(fā)動機的錢?
近日,受強降雨影響,河南多地出現(xiàn)內澇、洪水,城市道邊更是變成了一片“汪洋”,而漂浮在其中的汽車更是不計其數(shù)。那么被水淹過的汽車,會怎么賠呢?
有的車主買了車損險,為何保險公司也不賠付發(fā)動機的錢?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時發(fā)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,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?shù)囊环N汽車商業(yè)保險。而它的責任范圍為碰撞、傾覆、墜落、火災、爆炸、自燃(須另投自燃險)、外界物體墜落、倒塌、暴風、龍卷風、雷擊、雹災、暴雨、洪水、海嘯、地陷、冰陷、崖崩、雪崩、泥石流、滑坡、地震、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(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)
而涉水險是專門針對因水淹導致的發(fā)動機損失進行賠償?shù)囊粋險種。只有購買了涉水險的車主,在遇到涉水造成的發(fā)動機進水,引發(fā)故障時,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相應理賠。
2020年9月,中國銀保監(jiān)會發(fā)布《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》,指出“新的機動車示范產(chǎn)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、地震及其次生災害、玻璃單獨破碎、自燃、發(fā)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,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、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,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(fā)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,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。”
也就是說,如果你的車輛是在責任范圍內受到損失,且在2020年9月19日之后買的車險,那么保險公司一般會給予全損理賠(即車輛維修價格達到車輛價值的80%);如果是在2020年9月19日之前買的車險,光有車損險是不夠的,還要有涉水險,這么才滿足全額賠付的要求。另外,改革后的車險不僅包含了涉水險,還有不計免賠險。而改革前的車險,哪怕你購入有車損險而沒有購買不計免賠,那么車主就需要自掏百分之15%-20%的腰包。
因此,只要你的車輛是在責任范圍內受到損失的,不管車輛是靜止不動受到侵害,還是行駛途中受到侵害,只要購入有車損險,保險公司都給予賠付。但是,只要車輛在行駛途中遇水熄火,然后二次打火啟動車輛造成發(fā)動機損傷,那么即使有車損險和涉水險,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付發(fā)動機的錢。
特別提醒:遇水熄火千萬別二次打火!另外,當洪水褪去后,車主應當同時與保險公司和4S店取得聯(lián)系,然后拖車過去定損,千萬別進行自行啟動,不然在定損時可能會有爭紛。
關于理賠流程,一般保險公司要求事發(fā)48小時內報案;然后會有檢驗人員查勘定損;之后就是簽收審核索賠單證、理算復核、審批。而異地理賠也是類似,大多數(shù)的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網(wǎng)點工作人員。
關于新能源車型的理賠,因為當下的車險框架還是以燃油車為基準,新能源車沒有單獨的條款,所以新能源車型和燃油車型是一樣的。而且因為新能源車型的電池更換成本很高,它的平均保費也要比燃油車高一些,但賠付標準很低。